豫高教学会函(2023)1号-关于企业会员入会问题的函发表时间:2023-08-08 14:45 关于企业入会问题的函
各有关单位: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河南省关于产教融合的一系列文件精神,促进河南省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,创新人才培养模式,进一步发挥学会桥梁和纽带作用,推动产教融合、校企合作,学会拟吸纳部分企业作为河南省高教学会(以下简称“本会”)会员单位。有关事项如下: 一、入会条件 ( 一)拥护本会章程; (二)自愿加入本会; (三)申请入会的企业必须是进行了工商注册、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和较好业绩的法人单位;企业信誉良好,无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、无重大违法记录;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负责人为非失信被执行人或非失信惩戒对象; (四)申请入会的企业应符合学会的定位和河南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需求。原则上申请入会的企业应是在产教融合方面取得一定成效的教育、科技类企业。 二 、入会程序: (一)提交入会申请书(见附件); (二)经会长办公会研究、常务理事会审议批准。 三、 入会权利 根据合作的意向和企业的规模、层次,申请入会的企业可申请常务理事单位或理事单位。 理事单位原则上与本会高校会员单位(理事单位)享有同等权利: (一)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; (二)享有表决权、选举权和被选举权、享有对学会社团管理中的知情权、建议权和监督权; (三)对学会工作提出建议、意见和批评; (四)参加学会组织的学术论坛、年会、相关业务培训和其他相关活动; (五)享有学会在项目研究、咨询服务等方面提供的会员服务; 常务理事单位除享有上述权利外,可以在学会或分会(中心)举办论坛、培训、年会等活动时在会场或会场外适当位置布置展板,每年1次布展机会,展示内容应反映与高校产教融合、校企合作方面的内容。 四、入会义务 (一)遵守本会章程和各项规定,执行本会决议; (二)维护本会合法权益; (三)按规定缴纳会费(企业会员会费标准:常务理事单位每年10万元,理事单位每年3万元); (四)向本会反映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; (五)符合本会章程的其他义务。 五、相关要求 (一)申请常务理事单位的企业,推荐2名相关负责人代表本单位参加本会,其中1名为常务理事候选人,1名为理事候选人;申请理事单位的企业,推荐1名相关负责人代表本单位参加本会,作为理事候选人。 (二)本着“从严把握”的原则,首批入会企业按20个单位左右控制,其中常务理事单位10个左右。当申报单位超过上述数量时,原则上按申报企业的规模、层次、业绩和申报时间的顺序,综合考虑,择优遴选。 (三)请有意申请入会的企业于2023年7月31日前将申请书(表)(含盖章扫描件和word电子版)发送至河南省高等教育学会秘书处。 联系人:杨颍超0371-66078251 18530863277 邮箱:gjxh0415@163.com |